“九筮之名”趋九种筮法掌握在巫人手中

易经 吉凶 2023-06-07 17:05

蓍与卦中的占筮与算命占卜关系及《易经》,《易经》这部书以卦的形式出现,而卦又出自筮,所以不了解筮就很难举捤卦的来龙去脉,也不能全面理解《易经》。

蓍与卦中的占筮与算命占卜关系及《易经》

筮是求卦的一种手段。筮与卦相并相生,即有卦就有筮。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卦与筮以及筮法内容都不断演变。最初的筮法用竹制的签、棍之类进行,故曰筮。“筮”,标明这种亊近于巫。筮榉又以竹为之,故从竹从巫。大致东周以后用蕾草茎代替了竹制的东西,用蕾以行筮,筮以蕾为主要工具。

筮的产生和发展,相当久远。《世本•作篇》说:“巫咸作筮。”《吕氏春秋•勿躬》也说“巫咸作筮”。巫咸的名字见于《尚书•君庚》、《周礼•筮人》、《庄子•天运》、《韩非子•说林下》、《楚辞•离骚》、《史记•封禅书》、《天官书》、《汉书•郊祀志》、《山海经•西经》等书。《诅楚文》尊他为“丕显大神”。由这些传说,知他是一个半人半神的人物,符合古代的巫的身份。《周礼•筮人》说:“筮人嗲三易以辨九筮之名。”九筮依次是“巫更、巫咸、巫式、巫目、巫易、巫比、巫祠、巫参、巫环”。这里所谓“九筮之名”,或许趋九种筮法,即以造筮者九人之名而命名的。筮法掌握在巫人手中是无疑的,很可能也是由巫人所造的。后人因巫咸最著名易经筮法案例分析大全,关于他的传说最多,所以发明巫咸造筮的传说。所谓“三易”,即《连山》、《归藏》、《周易》三种讲筮法的书,袅今前两者巳经失传,只存《易经》一种。可知《易经》的产生和应用与占筮有关,内容又与筮法有关,《易经》和占筮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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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把著作为爻卦之本,醤是卦的源头。孔颖达就说:“用赉以求数,得数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辞,则莾为爻卦之本,爻卦为蕾之末。”怎样利用曹预知来事呢?首先用蕾草进行数的演变,然后求得爻的形象和卦象。爻与卦配有一定的爻辞与卦辞,卦辞是对卦象的解说,爻辞是对爻象的解说。春秋时期的人占筮时,筮得某一卦,便査阅《易经》中该卦的卦爻辞,按其内容,推测所问之事的吉凶。卦爻辞是《易经》的基本素材,它们最初只是某卦某爻的筮辞,后被编入《易经》。《周礼•畚官》说:“占人拿占龟,以八筮占八颂,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视吉凶。”“八故”,即八事。按郑玄注,此八事指一征(征伐)、二象(灾变云物类)、三与(与人以物)、四谋(谋议)、五果(事成与否)、六至(来到与否)、七雨〈降雨与否)、八瘳(病愈与杏)。依八种卦象推测所占八琪之后果。判断占问某事和吉凶的辞句,称为筮辞,是占问某事时的原始记录。

《易经》六十四卦卦辞和三百八十四爻爻辞,主要来源于筮辞。

筮辞并非某一人的创造,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它们大都是掌管卜筮的占人、筮人、卜人在不同时期记录下来并加以整理的。如《巽》爻辞中有“用史巫纷若”。说明当时史巫之官不仅管理卜筮而且整理了卦爻辞。《后汉书•张衡传》说:“或察龟策之占,巫觋之言。”可知举管占术的卜人或筮人皆域于巫,而巫在古代的职责,不仅是巫术,也包括后世史官的工作。筮法与筮辞皆出自巫人之手的可能性很大。《易经》中有“帝乙归妹”、“亨于西山”、“亨于岐山”、“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揄祭”,都是卜巫史官记事的文字。又“大君有命,开口承家,小人勿用”,可能指周公;“不亊王侯,高尚其事”,可能指伯夷、叔齐,“箕子之明夷”是指箕子。这些都是卜巫史官的语气,与文王、周公作卦爻辞的传说不相符合。《易经》中卦爻辞所反映的认识、观点有不同的地方,甚至语言也不尽相同。说明它们也非出自一人一时。

《易经》中的卦爻辞虽是用于占筮,但其中一些内容却反映了重要历史事件及古代的社会意识、思维特点、道德伦理观念等,而且总结了一些政治、生活等方面的经验。这些有价值的资料蕴含在占筮的形式中。例如《益》卦六二爻云“王用享于帝”,《师》卦上六爻“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大有》卦九二爻云“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等,反映出君权神授的意识和某些宗法观念。如《困》卦九五爻说“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很可能反映了古代人牲祭祀的现实。《剥》卦上九爻辞说“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反映了某些社会状况,对劳动者寄予一定的同情。《屯》卦六三爻说“即鹿无處,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反对贸然行动,反映了某些来源于现实生活的经验。

组成《易经》的四个要素,即蕃、卦、爻、辞,也是占筮的四个要素。

《易传》作者对它们的性质、次序作了一些解释,里面含有大量后世人的观念和系统化的整理易经筮法案例分析大全,不尽符合原意,在别无更为确凿史料的情况下,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蓍、卦、爻三者既有联系,又各有不同的性质。《周易•系辞上》说:“是故菁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义易以贡。”德是性质,圆的意思是无定。意谓在筮法中,蓍经过“四营”、“十有八变”之后,得出什么卦不一定。“神”字指变化莫测,难以把握。《易传》说:“阴阳不测之谓神”,“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神”即无端英测的变化和变化的动力。蓍包括数,卦包括爻和辞,蓍有变化,卦便有变化。一切决定于蕾,而蓍以数变,变化的结果又无法逆料,所以在筮法中,瞢是最根本的,也是最“神”的。卦的性质是“方以知”。方与圆相反,意为确定。卦是曹的记录,蕾虽无定,但它变化成的结果、记录下来的卦则是确定的。一旦成卦以后,则可“知”,也就是从卦象可知吉凶悔吝。爻的性质是“易以贡”。易的意思也是变化,不过,它是指由爻而造成的卦的变化。一卦六爻,阳爻为刚,阴爻为柔。其中一爻或数爻由刚变柔或由柔变刚,则其卦亦由此卦变彼卦,所以《周易•系辞上》说“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含有某些事物矛盾变化的真理。“贡”是告。告什么呢?《周易•系辞上》说:“爻者,言乎变者也。”依《周易》筮法,筮遇一卦,其中某一爻变,或阳爻变阴爻,或阴爻变阳爻,则以某一爻爻辞为主论断吉凶。告,即是告知刚柔相推所产生的吉凶变化。

蓍、卦、爻三者的产生也有先后次序。按《周易•说卦传》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莕,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其中,“幽赞于神明而生蕃”,是说蓍看来很神明,但它自身并不神明,它之所以神明是因为有圣人在暗中赞助(幽赞)它。这种说法给蓍蒙上一种神秘色彩。“参天两地而倚数”是释数。“倚数”就是立数。立什么数呢?《易经》以奇’数为天之数,以偶数为地之数,从而立其卦爻之数。卦的基本成分为阴阳两爻。阳爻为天,其画一;阴爻为地,其画二。阴阳皆从菩揲而来。筮时,蕃草九揲七揲为阳爻,六揲八揉为阴爻。这就是参天两地而倚数的主要内容。“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是释卦。是说观察莕数的变化是阴是阳,因而立卦之阴阳两种,以卦之变化象物之变化。“发挥于刚柔而生爻”是释爻。阳为刚,阴为柔,万物有刚葙柔,从万物的刚柔两性,创造出刚柔两种爻以象之,爻是对卦的发挥。

《易传》作者这样解释,是否符合《易经》的原意,是另一个问题。但对于它们之关系的说明却是有道理的。《周易》的基础是蓍,没有蓍,不会有卦,蓍与卦是形与影的关系。而卦与爻又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爻是对卦的进一步发挥。

关于《易经》中的辞,《周易•系辞上》说:“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又说:“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是说圣人创立八卦及六十四卦,是为了观察卦象,以预测吉凶。并系卦辞于卦下,系爻辞于爻下。辞分两种,一种是卦辞,亦名彖。它是一卦的总说明。另一种是爻辞,是对一卦六爻的分别说明。这里的“象”有不变的意思在内,所以卦象又称彖,彖义为断,指断定一卦之义。爻辞则是说明变的,筮遇一卦,其中某一爻变,或阴或阳,则以某一爻爻辞为主,论断吉凶,《易经》各卦各爻之爻辞皆指变爻而言。《易经》在儒学的经籍中,可笄是一部最重要的经典。历代偁家相继标举的“五经”、“六经”、“九经”,乃至“十三经”、“二十一经”中,《笏》于其中,必居其一。后来甚至把它列为群经之首,备极推崇。但是,《易》的顶始形态,并非象儒家标榜和解释的那样。

《易经》为古代卜筮之书,它为卜筮而产生,也是为卜筮而应用,这是绝没有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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