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指南(附参考)

戏剧 考生 2024-03-01 16:01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 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07〕9号文件规定及教育部教学司〔2007〕108号文件通知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报考我院的本、专科(高职)考生,除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到指定考点参加我院相关专业的专业考试。报考我院专科(高职)的考生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

☆ 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 报考戏剧文学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戏剧学专业可双报。

☆ 报考舞台美术系,只可选择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其中一个专业方向,不得双报或多报。

☆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另交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艺术照无效。

☆ 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口试时需交本人近期绘画作品(素描、彩画­)及其他美术作品3–5张(不收原作,照片四寸以上即可)。

☆ 报考影视编导方向、影视制片管理方向的考生,如有音乐、美术、文学特长,初试时可向主考老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遵照本简章执行。

☆ 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各考点地址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成都: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南京:江­苏教育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长沙: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电影电视系考点)

西安:西北大学文学院(西北大学北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电影电视系考点)

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表演系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初试: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命题表演

二试: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命题表演

三试: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命题表演

口试

导演系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初试:朗诵(自选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

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作品分析(笔试:观摩指定的戏剧或电影录像后进行分析)

三试:命题编讲故事

口试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

初试:命题散文写作及文艺常识(笔试)

复试:口试

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初试:议论文写作及文艺常识(笔试)

复试:口试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电脑美术设计方向)

初试:素描

二试:色彩

三试:光电学基础(笔试、仅限舞台灯光方向)

创作

口试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初试: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或诗歌、寓言一篇,时间限在2分钟内)

二试: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命题编讲故事(时间限在4分钟内)、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视听段落读解

口试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初试:命题演讲

二试: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1、命题辩论

2、综合口试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演出制作方向)

初试: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复试:命题演讲

口试

文化考试

我院招生办公室将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出,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2008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大一文史综合题库_大一历史文选期末考试_大一专科文史综合期末考试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类、理工类均可,限考英语,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录 取

本科录取原则:

本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专科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7]9号文件有关规定,我院专科(高职)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工作将在《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发后进行。专科(高职)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本科兼报专科(高职)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专科(高职)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专科(高职)考生前。

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复试费为每生80元,三试费为每生80元。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学费80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院内宿舍750元/年,22号学生公寓900元/年。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190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2、考生专业准考证和高考准考证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件。复查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5、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

6、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大一专科文史综合期末考试,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网上报名

2008年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留学生只可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并须到中央戏剧学院外事处审核报名资格。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08年 1月10日至2008年2月15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08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按规定时间在考点现场确认时提交。

4、报名网址: :8080/.(教育网用户)

:8080/.(非教育网用户)

现场报名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详见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确认程序:照相→打印报名登记表→审核→交费→确认考试信息→领取准考证

1、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打印《中央戏剧学院2008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3、报名材料审核。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艺术类)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介绍信原件(未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须持介绍信。介绍信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字样;介绍信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大一专科文史综合期末考试,如学校、单位、街道办事处、人才交流中心、乡政府开具。考生家长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考生临时学习、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居委会介绍信无效);

④往届毕业生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须持大军区政治部开据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注明同意报考。

4、缴纳报名费: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

5、考生确认考试信息,考试时间,考试专业,确定考号。

6、提交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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